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潘小华, 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汉南店 ,湖北杰浩食品有限公司 ,武汉市方丰园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113民初1140号 |
案由 |
劳动争议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武汉市方丰园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湖北杰浩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潘小华诉被告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汉南店、武汉市方丰园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湖北杰浩食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113民初11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