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裕松,袁鸿伟, 上海恒方纺织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沪0116民初9928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袁鸿伟:本院受理张裕松诉上海恒方纺织有限公司,袁鸿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上诉人上海恒方纺织有限公司就(2021)沪0116民初9928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