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武汉嘉华长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武汉泉工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破产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行政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本院根据武汉嘉华长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0年5月25日裁定受理武汉泉工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截止2020年8月31日,武汉泉工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账面资产总额95,183,351.78元,负债188,324,195.96元,负债率为198%。本院认为武汉泉工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资金严重不足,不能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1年12月30日裁定宣告武汉泉工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 |
刊登日期 |
2022-0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