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江惠民,费良洪,牟三青,朱志鸿, 重庆澄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渝01民初823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费良洪,牟三青:本院受理原告江惠民诉被告重庆澄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费良洪、牟三青、朱志鸿(2020)渝01民初823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渝01民初82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