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徐秀杰,邓学智, 一汽租赁有限公司 ,眉山市彭山区宏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司法鉴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邓学智、眉山市彭山区宏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一汽租赁有限公司诉徐秀杰,邓学智,眉山市彭山区宏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委托重庆市科证司法鉴定所对《乘用车个人融资租赁业务全套合同专用条款》末页承租人一/抵押人(签字/盖章)处“徐秀杰”签名字迹与同名样本字迹是否出自同一人的笔记进行司法鉴定。向你公告送达重庆市科证司法鉴定所渝科证[2021]文/痕鉴字第186号司法鉴定意见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鉴定结论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15日内,向本院申请重新鉴定。逾期未申请重新鉴定的,该司法鉴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并定于2022年3月29日上午9点30分在本院1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 |
刊登日期 |
2022-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