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姜寅,田飞雁,黄宇宏,秦景赟, 湖北天众置业有限公司 ,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山支行 ,武汉众志天恩实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鄂0111民初118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武汉众志天恩实业有限公司、湖北天众置业有限公司、姜寅、田飞雁、黄宇宏、秦景赟:本院受理原告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山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鄂0111民初118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及上诉状。你应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裁定书和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