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刘飞,郑军, 秭归福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公告人
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
内容
郑军、秭归福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飞诉你(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南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1-0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