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永林,杜惠珍,贾志杰,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开发区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2民终1635号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永林、杜惠珍:本院受理上诉人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开发区支行与被上诉人贾志杰及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鄂02民终163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