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黄程,郑建国,朱根莲,黄照祺, 上海宏晶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恒洲电子实业有限公司象山艾尔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分行上海百宸塑业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沪0109民初957号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公告人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内容
黄程,上海宏晶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分行诉上海百宸塑业有限公司,象山艾尔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黄程,郑建国,朱根莲,黄照祺,浙江恒洲电子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宏晶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沪0109民初9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金融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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