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程,郑建国,朱根莲,黄照祺, 上海宏晶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浙江恒洲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象山艾尔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分行 ,上海百宸塑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沪0109民初957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程,上海宏晶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分行诉上海百宸塑业有限公司,象山艾尔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黄程,郑建国,朱根莲,黄照祺,浙江恒洲电子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宏晶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沪0109民初9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金融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