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孟强,蒋秀燕,叶树诚,叶树梅,傅永德,连凤仙, 上海上川钢材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立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好自贸易中心(有限合伙)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沪0113执恢813号 |
案由 |
合伙企业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上海立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孟强、蒋秀燕、叶树诚、叶树梅、傅永德、连凤仙、上海上川钢材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好自贸易中心(有限合伙)申请执行上海立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孟强、蒋秀燕、叶树诚、叶树梅、傅永德、连凤仙、上海上川钢材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公证债权文书一案。因你方未履行义务,本院委托上海城市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孟强、蒋秀燕名下位于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495号203室及地下车位18、20、21、22房地产进行评估,评估价值为1,173万元。因你方下落不明且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将该评估报告及(2021)沪0113执恢813号拍卖裁定书、拍卖公告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若对本评估报告、拍卖裁定书等法律文书有异议,应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申请重新评估价,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以后执行中作出法律文书,如执行裁定书、分配方案等法律文书,情况没有变化,不再另行公告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