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袁军, 重庆金源物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渝0113民初14293号 |
案由 |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袁军:本院受理原告重庆金源物流有限公司诉你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渝0113民初1429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原告重庆金源物流有限公司与被告袁军就渝BV7278号车辆签订的《车辆挂靠合同》于2021年11月15日解除;二、被告袁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重庆金源物流有限公司服务费4800元;三、驳回原告重庆金源物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