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谢永良,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观音桥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渝0105民初13903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谢永良: 本院受理的(2021)渝0105民初13903号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观音桥支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