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徐兵,李少模, 武汉佳力特预应力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106民初7630号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武汉佳力特预应力工程有限公司、李少模:本院受理原告徐兵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己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106民初763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内容为:一、被告李少模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徐兵支付吊车租赁费4000元;二、驳回原告徐兵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