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傅伟亮,胡琼文, 沈阳瑞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吉0211民初4599号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公告人
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
内容
胡琼文:本院受理原告傅伟亮与你、沈阳瑞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吉0211民初4599号民事判决书。现因沈阳瑞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判决不服已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及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视为放弃上诉的权利。
刊登日期
202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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