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娜,颜金全, 重庆金杉雨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渝0105民初33698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重庆金杉雨网络传媒有限公司,颜金全:本院受理的(2021)渝0105民初33698号原告王娜诉被告重庆金杉雨网络传媒有限公司,颜金全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于2022年3月21日09时30分在本院诉调速裁中心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