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高峰, 重庆力豪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渝0113民初11979号 |
案由 |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高峰: 本院受理原告重庆力豪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诉被告高峰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一、确认原告重庆力豪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与被告高峰签订的《车辆挂靠合同》于2021年10月14日解除;二、被告高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重庆力豪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管理费6000元;三、被告高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重庆力豪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违约金1933.33元;四、驳回原告重庆力豪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现依法向被告公告送达(2021)渝0113民初119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