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吕林刚,罗江琼,陈虎,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川支行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渝0118民初3003号 |
案由 |
物权保护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吕林刚、罗江琼:本院受理陈虎与吕林刚、罗江琼、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川支行物权保护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川支行在法定期间内提起上诉,上诉内容如下: 1.请求依法撤销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渝0118民初3003号民事判决,并依法改判;2.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