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第三人-陈宏毅, 重庆一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金沙县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一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渝05民初3005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重庆一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重庆一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金沙县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陈宏毅、重庆一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渝05民初30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