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马冠英,杨志,唐嘉孺,景长艳,于桂兰,银川产权交易中心, 北京经讯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大连佳吉利商贸有限公司 ,吉林金源酒业销售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吉0104民初3093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吉林金源酒业销售有限公司、杨志、唐嘉孺、景长艳、于桂兰、大连佳吉利商贸有限公司、北京经讯时代科技有限公司、银川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马冠英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21)吉0104民初30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省中级人民法院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