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陆明芳,朗学珍,施健,陈芳, 浙江爱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无锡捷为电子有限公司 ,上海律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0)沪0115民初61025号 |
案由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无锡捷为电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陆明芳诉被告朗学珍、施健、陈芳、浙江爱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律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无锡捷为电子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上诉人浙江爱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就(2020)沪0115民初61025号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