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强,江磊,吴进喜,张玲珠,仲巍巍, 中安安产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中安安轩安全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锦联东信实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强(xxxxxxxxxxxxxxxxxx): 本院已受理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与江磊,刘强,吴进喜,张玲珠,中安安产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安安轩安全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仲巍巍,重庆锦联东信实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司法鉴定意见书、开庭传票,并定于2022年2月24日9:30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