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叶壮, 重庆东风南方明睿汽车经纪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渝0107民初10810号 |
案由 |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叶壮:本院受理原告重庆东风南方明睿汽车经纪有限公司诉你方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1)渝0107民初1081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生效。 |
刊登日期 |
2022-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