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申勇,,申柯,王文彦, 重庆正典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申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柏椿实业有限公司 ,重庆申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市梁平县戴斯置业有限公司 ,重庆岁佳营销策划工作室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18)渝民初108号,(2021)最高法民终975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申勇:上诉人重庆申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重庆岁佳营销策划工作室及原审被告重庆市梁平县戴斯置业有限公司、重庆正典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柏椿实业有限公司、重庆申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勇、申柯、王文彦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2018)渝民初10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已审理终结。并于2021年12月16日作出(2021)最高法民终97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按上诉人重庆申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最高法民终975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