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邓小军, 宜昌高新区环美生物有机肥料厂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591民初1240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邓小军:本院受理宜昌高新区环美生物有机肥料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0591民初124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