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任玮,任海燕, 湖北荆狮防水材料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鄂0114民初1279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任玮:本院受理原告湖北荆狮防水材料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任玮、任海燕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原告湖北荆狮防水材料工程有限公司对(2021)鄂0114民初1279号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即视为送达。对原告湖北荆狮防水材料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诉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上诉状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