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磊, 武汉膳奕肥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106民初13555号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武汉膳奕肥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杨磊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公告送达(2021)鄂0106民初13555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一、解除原告杨磊与被告武汉膳奕肥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签订的《古巷美食城档口租赁合同》、《古巷美食城场地管理合同》;二、被告武汉膳奕肥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杨磊36971.7元;三、驳回原告杨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82元,减半收取441元,公告费560元,共计1001元,由被告武汉膳奕肥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已由原告杨磊垫付,由被告武汉膳奕肥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连同上述款项一并支付给原告杨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中华路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