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第三人-, 宝能控股(中国)有限公司 ,宝能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扬州市宝能科技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贵酒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上海国坤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金融法院 |
内容 |
宝能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宝能控股(中国)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上海国坤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宝能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宝能控股(中国)有限公司、第三人深圳贵酒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保理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另外,本案将于2022年3月18日下午14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