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襄樊市义丰饮食有限公司,万冰川,詹凌捷,操必胜,李金葵,曾武一, 襄阳市海景酒店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襄阳市农业产业化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恩施市朗曼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湖北磐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湖北磐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恩施市朗曼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襄阳市海景酒店餐饮有限责任公司、襄樊市义丰饮食有限公司、万冰川、詹凌捷、操必胜、李金葵、曾武一:本院受理原告襄阳市农业产业化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庞公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