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胡昌平,余小梅, 湖北东坡外滩置业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1102民初2547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胡昌平、余小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与你们及湖北东坡外滩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1102民初25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