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扬帆,李波,代淙,刘晶晶,秦亮,潘俊,李敏,刘涛,刘俊,徐君,彭卫,焦湘筠,文珍英,陶东波,周长暖,王伟龙,洪杨,郭艳兰,肖红霞,高茜茜,陈莉,周娟,聂江平,赵丽,余娟,谢勇,邱必斌,黄光荣,王春,刘琼虎,阮媛,郭静,冉敏,王茵,程威,唐凡,徐炜,瞿小红,韦仲文,王卓,韩跃华,刘锐,朱谦,汪道波,徐志专,欧阳建才,张行,刘艳雄,刘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扬帆、李波、代淙、刘晶晶、秦亮、潘俊、李敏、刘涛、刘俊、徐君、彭卫、焦湘筠、文珍英、陶东波、周长暖、王伟龙、洪杨、郭艳兰、肖红霞、高茜茜、陈莉、周娟、聂江平、赵丽、余娟、谢勇、邱必斌、黄光荣、王春、刘琼虎、阮媛、郭静、冉敏、王茵、程威、唐凡、徐炜、瞿小红、韦仲文、王卓、韩跃华、刘锐、朱谦、汪道波、徐志专、欧阳建才、张行、刘艳雄、刘涛、刘峰: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们信用卡纠纷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7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