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赖张鹏升,张競方, 上海德速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津翡实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上海德速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赖张鹏升,张競方:本院受理上海津翡实业有限公司诉上海德速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赖张鹏升,张競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2年3月21日上午9时在本院院部(雅致路99号)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