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上海垠懿商贸有限公司, 重庆康莱园林有限公司 ,中建欣立建设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阴市晟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从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尔捷商贸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渝0109民初11227号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重庆康莱园林有限公司、重庆尔捷商贸有限公司、重庆从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垠懿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阴市晟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建欣立建设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康莱园林有限公司、重庆尔捷商贸有限公司、重庆从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垠懿商贸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2021)渝0109民初11227号,原告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一、二、三、四、承担连带责任,立即向原告支付票据号为:210365300901620200717682107076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款20万元;并承担自2021年7月16日起至款清之日逾期付款的利息(按人民银行同行业拆借中心贷款利率);2、判令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五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