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吴丽丽,黎亮星, 小微众信(武汉)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鄂0106执3120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吴丽丽、黎亮星: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小微众信(武汉)管理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案号(2021)鄂0106执312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因你未履行本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本院已查封你名下坐落于美加湖滨新城四期一G6栋/单元17层1号房、江夏区经济开发区江夏大道梅南山居E6幢1单元201号的房屋,并决定对该房产进行评估、拍卖以清偿债务。本院一并向你公告送达本案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估价报告通知书、拍卖事项通知书等执行过程中的通知事项。本院将依估价报告作为房产价格参考依法通过司法网络降价拍卖。请你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的30日公告期内、及公告期满10日内,至本院领取相关法律文书、联系办理相关执行事宜。逾期不到视为放弃相应权利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后果,本公告即视为送达。本院对此及拍卖等执行事项不再另行通告,将径行在人民法院司法网络拍卖平台发布拍卖公告及须知,拍卖该房产,直至拍卖、变卖或以物抵债完毕。你们及相关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自行关注。如有履行执行意见及时期内向本院提出。公告期间不停止本案执行。 |
刊登日期 |
2022-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