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丽,集安市龙云装修装饰有限公司, 吉林省银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2)吉0582执异1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吉林省通化市集安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丽:本院受理的集安市龙云装修装饰有限公司与吉林省银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审查后裁定追加刘丽(身份证号:220582********2128)为本案被执行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吉0582执异1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达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之诉。 |
刊登日期 |
2022-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