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晶,陈光英,赵丽丽,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吉0104民8045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光英:本院受理原告王晶诉你、赵丽丽、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吉0104民80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