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周勇,周本华,王丹丹, 重庆融创鑫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渝0112执异742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周勇、周本华、王丹丹:本院受理重庆融创鑫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周勇、周本华、王丹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渝0112执异742号执行裁定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刊登日期 |
2022-0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