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家安,陈自咏,陈大学,陈小学,张建成,姜英, 上海益护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长江航运总医院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健康权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上海益护健康管理有限公司、长江航运总医院、姜英:本院受理原告陈家安、陈自咏、陈大学、陈小学、张建成诉你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追加被告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智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