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骆静, 百丽鞋业(武汉)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102民初12347号 |
案由 |
返还原物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骆静:本院受理原告百丽鞋业(武汉)有限公司诉你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102民初1234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