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朱兵武, 南京亿嘉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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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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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人 |
重庆市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南京亿嘉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朱兵武诉被告南京亿嘉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因受送达人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于2022年1月26日下午14点30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