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启师,王志坚,罗阳,杨军,叶雄,宫纪森,章珍玲,祝志强,马国应,陈婷,陈其,朱涛,汤康生,赵治国,庄飞,张丽,俞金桂,赵慧,奚军政,张剑波,罗领,朱红,彭光,陈飞,刘学民,陈伟军,江强,李娟,王荣,朱正文,马滕,刘芳美,范金寨,李智博,许善成,张鹏,林杰,朱广勇,何晓喻,陈德玉,徐新芳,陈全贤,谢安华,张小平,艾海青,许正辉,冯韩章,王丽君,吕律烽,严艳,张新杰,叶妙兴,秦凤萍,练忠民,魏应文,周俊,张仕春,王蕾,戴百胜,王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信用卡中心上海分中心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宫纪森、章珍玲、祝志强、马国应、陈婷、陈其、朱涛、汤康生、赵治国、庄飞、张丽、俞金桂、赵慧、奚军政、张剑波、罗领、朱红、彭光、陈飞、刘学民、陈伟军、江强、李娟、王荣、朱正文、马滕、刘芳美、范金寨、李智博、许善成、张鹏、林杰、朱广勇、何晓喻、陈德玉、徐新芳、陈全贤、谢安华、张小平、艾海青、许正辉、冯韩章、王丽君、吕律烽、严艳、张新杰、叶妙兴、秦凤萍、练忠民、魏应文、周俊、张仕春、王蕾、戴百胜、王剑、王启师、王志坚、罗阳、杨军、叶雄: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信用卡中心上海分中心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2年3月25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诉调中心第一法庭(上海市普陀区铜川路1472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