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重庆秀苑华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希唯公共关系顾问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渝0108民初3781号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重庆秀苑华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重庆希唯公共关系顾问有限公司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渝0108民初378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前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果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