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胡元红,熊辉,程娟,卢和荣,孙长香,蒋显峰, 重庆多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重庆多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蒋显峰:本院受理原告胡元红(22510)、熊辉(22511)、程娟(22513)、卢和荣(22514)、孙长香(22515)与你合同纠纷五案(前述一号对应一人),已审理终结。因被告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公告向你送达本院(2021)渝0107民初22510、22511、22513、22514、22515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