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廖章伟, 金科智慧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渝0108民初20649号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廖章伟: 本院受理原告金科智慧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渝0108民初20649号民事判决书:一、由廖章伟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金科智慧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5月至2021年9月的物业服务费6818.3元,2018年3月至2021年6月公摊水电费113.7元,共计6932元及违约金;二、案件受理费、公告费共计610元,由廖章伟承担(此款由金科智慧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垫付,廖章伟在支付上述款项时一并付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书将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