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吴少华,第三人-孙华荣,陈章, 武汉创昱石材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鄂0112民初4201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孙华荣:本院受理原告吴少华诉被告武汉创昱石材有限公司、陈章及第三人孙华荣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2月27日作出(2021)鄂0112民初4201号民事判决书,被告武汉创昱石材有限公司、陈章不服该判决,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