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俊,瞿群英,陈杰,熊从珍,陈雄,陈勇,黄维龙, 应城市白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和瑞贸易有限公司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孝感分中心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902民初1258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俊、瞿群英、应城市白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孝感分中心与你及陈杰、熊从珍、陈雄、陈勇、黄维龙、湖北和瑞贸易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902民初1258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