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宣涛,李琼华,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111民初3041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宣涛,李琼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111民初304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