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湖北长江光电广告有限公司, 湖北长江广电广告有限公司 ,北京润海在线广告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106民初7277号 |
案由 |
广告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润海在线广告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湖北长江广电广告有限公司诉你广告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106民初727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北京润海在线广告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湖北长江光电广告有限公司广告费用214700元;二、被告北京润海在线广告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湖北长江光电广告有限公司违约金10735元;三、驳回原告湖北长江广电广告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7220元,公告费560元,以上合计7780元,由原告湖北长江广电广告有限公司负担2538.48元,被告北京润海在线广告有限公司负担5241.52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