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丽梅, 上海金锜镒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沪0151民初6854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丽梅:本院受理上海金锜镒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张丽梅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沪0151民初6854号民事判决书。本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