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上海分行,蔡春燕,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沪0106民初17002号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公告人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内容
蔡春燕:本院受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诉蔡春燕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沪0106民初170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上海市静安区武宁南路448号)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金融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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