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李向东, 佳联集团宜昌名车汇汽车商贸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1)鄂0525民初1032号
案由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公告人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人民法院
内容
佳联集团宜昌名车汇汽车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李向东与你公司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2021)鄂0525民初1032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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